发布日期:2022-08-08 23:08:02
作者:admin
干混砂浆在施工现场需加入规定用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成满足功能需要的砂浆拌合物,干混砂浆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月4日印发
干混砂浆在施工现场需加入规定用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成满足 功能需要的砂浆拌合物,干混砂浆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 日起施行。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来源) 地方规章(类别) Y(采用标识) 1(级别)
散装干混砂浆搅拌时,应确保物料的均匀稳定。 5、预拌砂浆拌合物在使用前应尽量覆盖表面防止水分流失,当砂浆拌合物出现少量泌水时,应拌合均匀后使用。超过使用规定时间的砂浆拌合物严禁二次加水搅拌使用。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应用与质量验收
第一章 总 则编辑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及建筑节能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㈠《厦门市水政监察规定》(1998年5月2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公布,根据2007年9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 …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 第170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是厦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 以副市长为组长、有关委办局领导为组员的厦门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工作领小组下设 办事机构, 代表市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发展工作,隶属于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处级单位。
转载《厦门市楼层拌制砂浆规定》时,请标注文章来源:http://www.shiyingshiposui.com/yzp/240837.html